氨法脫硫技術優勢明顯,發展仍需政府扶持
氨法脫硫技術優勢明顯,發展仍需政府扶持 氨法技術在脫除煙氣中的二氧化硫時,不產生二氧化碳(鈣法每脫除1噸二氧化硫的同時產生0.7噸二氧化碳),不產生任何廢水、廢液和廢渣。另外,氨法技術脫硫的同時具有脫硝能力,目前很多煙氣脫硫裝置經檢測脫硝率均在30%以上,如果今后環保排放標準提高,目前的氨法裝置略加改進,脫硝率可達50%。
由于液氣比較常規濕法脫硫技術降低,脫硫塔的阻力僅為800Pa左右,包括煙道等阻力脫硫島總阻力在1000Pa左右;配蒸汽加熱器時脫硫島的總設計阻力也僅在1250Pa左右。因此,氨法脫硫裝置可以利用原鍋爐引風機的潛力,大多無需新配增壓風機;即便原風機無潛力,也可適當進行風機改造或增加小壓頭的風機即可。因此系統耗電量較常規脫硫技術減少50%以上。
氨法脫硫裝置無需原料預處理工序,脫硫副產物的生產過程相對也較簡單,裝置總配置的設備在30臺套左右;且副產品處理量較少(每吸收1噸二氧化硫產生兩噸的硫酸銨),設備選型無需太大。脫硫部分的設備占地與鍋爐的規模相關,220t/h~1000t/h的鍋爐占地在150m2~500m2左右;脫硫液處理即硫銨工序占地與鍋爐的含硫量有關,但相關系數不大,整個硫銨工序正常占地在500m2內。與石灰石—石膏法脫硫技術比較,占地節省50%以上。
“氨法脫硫技術還有很多優勢,但是目前推廣起來還是困難重重。”徐長香對氨法脫硫的未來發展表示些許擔心。在一份由國家發改委、環境保護部等單位的9名專家撰寫的評議意見中,有一條寫到“希望有關部門給予支持,鼓勵電力集團公司在適合的條件下,進行大膽創新和實踐,在300MW、600MW機組上盡快建設氨法脫硫示范工程。”徐長香說:“目前,電廠上脫硫工程的時候,一般都要求有同類型機組一定時間年度的運行業績。而目前的現實是,石灰石—石膏法在國內脫硫市場上占絕大多數份額,采用氨法脫硫技術的電廠還比較少,很多電廠不愿意‘第一個吃螃蟹’。如果有關部門能支持并建立示范工程,無疑能打消這些電廠疑慮,極大推動氨法脫硫技術在中國的發展。”